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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制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18 字体: [ ]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力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力,详见相应法律规定。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一: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维护与法规科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81号(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五楼)

电话:0839-3220125

部门二: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二楼)

电话:0839-5205421

2.行政诉讼

部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欧家河益昌大道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滨河路65号(广元市昭化区司法局三楼)

电话:0839-5205412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3.《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4.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