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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项目、培训和评价机构等信息公开专区培训报名、申报、 培训、领取补贴操作流程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字体: [ ]

广元市为方便群众、企业、培训机构办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培训报名、组织培训、申领培训补贴等,制定了《广元市职业提升行动享受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流程》《广元市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申领操作流程》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广元市职业提升行动享受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操作流程

(一)政策条件

参加政府补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应具备广元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广就创联〔2019〕1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为:

免费培训人员:

1.贫困家庭子女;

2.贫困劳动力;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5.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

6.退役军人;

7.残疾人;

职业培训补贴对象: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企业职工;

4.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以下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

5.余刑不满1年监狱服刑人员;

6.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戒毒人员;

7.社区服刑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

8.确有培训需求但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办理时证明材料已实现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比对的,可不予提交)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表;

2.个人申报附《四川省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报审批表》;代为申报附《四川省职业培训补贴单位申报审批表》;

3.培训人员花名册;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

6.现场检查核实表;

7.广元市职业培训调查登记表;

8.广元市劳务品牌培训确认书(劳务品牌培训提供);

9.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0.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就业凭证;

11.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12.个人申报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13.代为申报提供代为申请书。

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表;

2.四川省职业培训补贴单位申报审批表;

3.培训人员花名册;

4.学生证复印件;

5.现场检查核实表;

6.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表;

2.培训人员花名册;

3.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4.现场检查核实表;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生活费补贴提供);

7.农村学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生活费补贴提供)。

创业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表;

2.四川省职业培训补贴单位申报审批表;

3.培训人员花名册;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6.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7.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8.现场检查核实表;

9.广元市职业培训调查登记表;

10.返乡创业培训提供广元市返乡创业培训确认书;

11.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个人申报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报审批表》;代为申报附《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单位申报审批表》;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个人申报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7.代为申报提供代为申请书。

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资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学徒培养计划;

(2)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

(6)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7)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8)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2.技师培训补贴申报资料:

(1)开班申请表;

(2)技师培训项目学员花名册;

(3)培训考评后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4)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表;

(5)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所在企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8)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9)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10)现场检查核实表;

(11)个人申报技师培训补贴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12)代为申报提供代为申请书。

3.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1)开班申请表;

(2)技师培训项目学员花名册;

(3)参加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4)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表;

(5)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所在企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9)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10)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11)现场检查核实表;

(12)个人申报技师培训补贴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13)代为申报提供代为申请书。

(三)办理流程

1.培训报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自主选择政府认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2.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在广元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开班备案(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进行线下办理);开班备案审核通过后,培训机构根据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并组织学员参加鉴定。

3.补贴申请。培训结束经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结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培训机构或企业、个人向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4.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初审和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5.补贴发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同级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再由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或企业、个人银行账户。

二、广元市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申领操作流程

(一)补贴对象

1.贫困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

3.零就业家庭成员;

4.“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

(二)申报材料(办理时证明材料已实现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比对的,可不予提交)

1.培训生活费补贴审批表

2.培训人员生活费补贴领取花名册

(三)办理流程

1.补贴申请。由培训机构代个人向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初审和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3.补贴发放。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同级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再由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