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0-15 字体: [ ]

李堂朝等代表:

你们在区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离职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委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正常离职村常职干部的养老保障问题。一方面,对常职干部养老保险实行参保补助出台政策鼓励村常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根据实际参保情况,由区财政给予400元/人/年的养老保险补助;另一方面,对正常离职村常职干部发放生活补助:2011年印发《全区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元委办〔2011〕111号),明确正常离职村常职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可申请享受离职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2015年2017年2020年3次提标,目前离职村常职干部生活补助最高达430元/月。今后,区财政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更好保障离职村常职干部基本生活需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