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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41/2020-01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2-17 主题词 新冠肺炎 就业 八条措施 政策解读
《广元市促进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和湖北务工农民工就业八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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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广元市出台八条促进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和湖北务工农民工就业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和湖北务工广元籍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广元市促进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返岗贫困劳动者和湖北务工农民工就业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

《八条措施》在政策范围上,重点针对两类人员。一是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考虑2020年6月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7月起迎接全国脱贫攻坚普查,为确保贫困劳动者稳定增收脱贫,将其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二是湖北务工的广元籍返乡农民工。该部分人员短期无法返岗,为促进其就业,将其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在政策创新举措上:一是范围扩大。《八条措施》主要从就业需求掌握、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有组织转移就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和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等八个方面着力,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就业扶贫、保障企业用工和返乡下乡创业等相关政策基础上,将政策扶持对象扩大到无法返岗湖北务工农民工。二是标准提高。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送就业,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标准由原先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为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根据创业投资金额的不同,对投资超过100万元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每100万元再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三是公岗兜底。对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鼓励通过开发秩序维护、防疫消毒、防疫宣传和疫情防控员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并按农村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

最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政策的资金和适用期限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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