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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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镇预防和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强化全镇重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指导和规范精神病人监管、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对社会危害,杜绝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现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区域内有精神病肇事肇祸倾向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和处置。
肇事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
1.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
2.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
3.妨碍交通安全的;
4.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5.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肇祸精神病人: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人:
1.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以暴力等手段严重侵犯公私财产的;
4.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违反刑法行为的。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亮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贺春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邢 耀 元坝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 峰 镇党政办负责人
朱玉莹 镇综治办主任
肖益成 镇群众工办负责人
吕友琼 镇民政所负责人
王 莉 镇财政所所长
杨永刚 元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赵亮同志兼任应急办主任,综治办朱玉莹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成立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村(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家访医生、片区民警等组成。
三、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职责: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处置和指导村(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并共同界定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倾向的不稳定因素,督促村(居)干部协助做好精神病人监管和运送工作。
元坝派出所职责:负责采取强制和半强制措施,在村(居)的配合下,制服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正在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
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车辆,调度应急人员,落实后勤保障,并协助将精神病人送往医院,负责联系安康医院,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村(居)委会职责:排摸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落实监管责任人员,和监护人员,联系家访医生,走访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确定待送病人,做好亲属工作,必要时获取书面委托;组织力量,做好送医院救治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居)卫生室职责:及时走访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和康复治疗,根据病情提出是否送医院治疗意见,联系市、区卫生部门及相关医院,落实床位,做好病人亲属的劝送工作。
四、突发事件防控与报告
(一)防控:建立镇、村(居)、家庭三级监控网络。镇以综治办、民政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坝派出所为主,掌控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村(居)以村社干部、党员、小组长为主要力量,按照就近、逐个监控的原则,实行“多盯一”方式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进行监控;家庭以落实监护责任为主,保护精神病患者,避免患者自伤,预防和制止患者危害他人和社会,及时向村(居)报告病人病情,根据医学建议,主动或协助村(居)做好送病人去医院接受治疗。
(二)报告。一旦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村(居)应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向镇应急办报告,在查明肇事肇祸事件后以书面形式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电话:8722724。村(居)群众和辖区单位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报告所在村(居)或镇应急办,村(居)按前款要求上报。
五、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分为两级:一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二是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一)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病人的处置原则:
以村(居)处置为主,公安、综治、民政、村(居)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处置程序:
1.村(居)提出处置意见,报镇应急办同意;
2.村(居)做好病人亲属劝送工作,或者获得书面委托;
3.家访医生向区卫生局报告,并联系医院,落实床位;
4.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镇给予救助;
5.现场处置人员:镇应急办人员,家访医生,村(居)主要干部、综治干部、民警、协警或保安;
6.护送人员:村(居)民警、家访医生、协警或保安、病人亲属。运送车辆由党政办负责落实。“120”或“96120”接送;
(二)对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精神病人处置原则:
以公安派出所处置为主,村(居)、综治、民政、村(居)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
处置程序:
1.派出所对现场作出处置,村(居)提供情况并及时报告镇应急办;
2.村(居)协助派出所、“120”做好病人抢救工作;
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手段将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入院手续派出所负责;
4.落实费用,确因病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由镇民政所先行垫付,按程序申报;
5.现场处置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镇应急办人员,家访医生,镇村干部、协警或保安。
6.护送人员:公安民警、家访医生、村(居)干部、民政所干部、病人亲属。运送车辆由元坝派出所落实。
六、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民政所做好精神病人突发事件应急经费保障工作,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的救治经费按程序申报,按政策执行,民政所要做好精神病人大病补助工作,确保困难精神病人家庭得到医疗救助,社会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