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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段长巡河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14 字体: [ ]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河段长职责,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段长巡河制度》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制度抓好落实。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段长巡河制度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河段长职责,督促河段长定时监管、记录责任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河检查目的

  全面、准确掌握所负责河流流域基本情况和动态,根据不同时期河长制工作进度,检查、督导下级河段长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

  二、巡查范围

  河流及岸线,河流流域范围内的湖库堰溪沟,流域内各村、社。

  三、巡查内容

  (一)河中是否有漂浮废弃物、黑臭水体、污泥淤积等情况;

  (二)河道范围内有无非法采砂、电毒炸鱼、未经审批实施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河岸周边范围内有无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堆倒弃土石和砂石等情况;

  (四)流域范围内养殖户、工矿企业未经达标处理排污入河情况,有无其他污染源;

  (五)水源地保护及饮水安全情况;

  (六)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总河段长办公室安排部署工作情况;

  (七)其他巡查内容。

  四、巡查要求

  (一)巡河频次:镇级河段长巡河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要求一日一巡查。

  (二)镇、村级河段长每人一本《河段长巡河记录册》。在日常巡查中,需要详细记录巡河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处理或交办情况等。根据巡查情况,镇级巡河河段长要第一时间将巡查处置情况交办至村级责任河段长,村级责任河段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乡级河段长。

  (三)镇总河段长办公室要对河段长巡河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每年底进行统一的检查,巡查记录的完整度、详实度将作为年终考核河段长的重要依据。

  (四)各级河段长要妥善保管《河段长巡河记录册》,每年12月底,镇、村两级河段长记录册统一收回由镇总河段长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