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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14 字体: [ ]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
 


  2.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月报表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长制工作
 


  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对全镇河长制工作的管理,强化信息预测、监测、收集、整理,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共享和报送管理原则
 


  信息共享和报送管理应遵循资源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及时高效的原则。
 


  二、信息共享和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动态信息
 


  对全镇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汇集与处理,并进行整理、加工、报送动态,开展工作预判,进行热点分析,建设维护数据库。
 


  (二)基础数据信息
 


  1.建立信息平台,包含全镇河流信息资源库、河长制管理工作平台、宣传信息管理平台。
 


  2. 建立河流保护目标考核信息平台。
 


  三、信息共享和报送的责任主体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和报送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信息共享和报送的重点工作
 


  (一)动态跟踪和热点分析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分析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资源共享
 


  统筹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流信息档案,将分散的河流基本信息资源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打造一体化、协同化的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涵盖地理位置,河道状况,集雨面积,水资源总量,水文特性,已建涉河主要建筑物,取水工程,排污口位置,重要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特性,流域内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水域岸线,分级河段长名录等内容。
 


  五、信息共享和报送平台系统建设
 


  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管理,及时发布相关新闻报道、政策制度、工作进展、重点项目动态、群众诉求办理、社会评议等工作信息,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有关工作动态信息,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信息发布、共享和对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信息,必须经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严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及涉密信息严禁发布。
 


  六、信息报送
 


  镇河长制信息汇集工作由镇河长制办公室归口管理,逐级报送的原则。镇河长制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联络工作(附表1)。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情况;河长制管理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和河、湖、库、溪沟管护中涌现出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反映本辖区、本单位河长制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三是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对河长制管理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危害河流管护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二)信息报送方式
 


  1.阶段工作信息
 


  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报送区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镇河段长、镇河长制办公室将相应的河流、本镇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报送区河长制办公室。
 


  2.工作动态信息

  镇河段长、镇河长制办公室应于每月20日前将河长制管理工作中重要的政务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整理汇总。

  (三)信息审批流程
 


  公布或报送信息,须经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由信息管理
 


  部门复核后报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发。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保密规定。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内容
 


  1.公告重大决策部署
 


  在今日昭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全镇河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及制度等。
 


  2.公告河段长名单
 


  在今日昭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区级第一总河段长、总河段长、河段长名单。公告采取下管一级的方式实行,即区公告镇村两级总河段长、河段长;镇公告镇、村两级总河段长、河段长。河段长名单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的,应及时在公众媒体上更新。

  3.河流公示牌设置与公示信息内容
 


  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公示的原则,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设立区、镇级河段长公示牌。
 


  公示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河流名称;各级河段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管护起点、终点;联系部门;河段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河流信息二维码;所在地河长制办公室名称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信息公开管理
 


  1.与总河段长办公室成员单位、河段长、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对口联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2.对收集的工作信息、简报进行整理、编辑,通过工作简报等进行公开。
 


  3.通过主流媒体及上级业务报刊,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对外公开,发布形式应与河长制办公室沟通。
 


  八、信息服务
 


  (一)建设维护数据库。河流基本情况、水质、水量等信息档案系统。
 


  (二)建立河道保护目标考核信息系统。对目标考核进行动态管理。
 


  九、考核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
 


  (一)考核激励机制
 


  镇河长制办公室对信息采用情况定期统计,并向镇总河段长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镇、村级河段长、镇河长制办公室通报,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严肃信息共享与报送工作纪律,遵守信息管理制度,在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中有瞒报、错报、漏报、谎报等情节产生严重后果的,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