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9-14 字体: [ ]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暂行)》印发你们,请按照督导检查制度,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包括河流分级名录确定情况、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工作,并配合做好上级的督导检查工作。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
 


  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督导检查制度(暂行)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昭化区卫子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暂行)》,特制定我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一、督导检查目的

  全面、准确掌握镇、村按照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政府要求落实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镇、村和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镇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河流分级名录确定。镇及各村要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河流名录基本信息库,根据河流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提出由各级领导担任河段长的河流名录情况。

  (二)组织体系建设。镇、村河段长体系建设情况,按照河流名录,确定本行政区域各级河段长,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及工作人员落实情况;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落实情况;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情况;向社会公告河段长名单情况,河段长公示牌的设立及监督电话的畅通情况等。

  (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河段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验收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验收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于 2017年6月底前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于 2017年 10月底前出台。

  (四)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研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河流现状,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日常监管等任务情况。河长制专项宣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动态跟踪进展情况的信息报送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监督平台、渠道的搭建情况。

  (五)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根据辖区不同区域、不同河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分级管理、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的要求,提出着力解决河流管理保护和整治突出问题的方案情况,应落实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工程措施和保障治理措施,提出河流保护目标和治理目标。

  (六)工作方案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镇、村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情况。

  (七)整改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市、区相关部门检查、督导发现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形式和分工

  由镇级段河长主持,分河流开展督导检查,镇河长制办公室具体承担督导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督导检查时间。对所负责的河流分别在 2017年6月、9月、11月、12月,进行不少于4次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或存在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村,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督导检查工作方式。督导检查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具体包括听取村河长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与村、部门和公众交流座谈,查阅村落实河长制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河流现场等。督导检查地点以随机抽取确定为主。

  (三)督导检查报告及意见反馈。联络员单位每次督导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镇河长制办公室提交督导检查报告,镇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报镇总河段长办公室和总河段长。镇河长制办公室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按一村一单方式,反馈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