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转发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计生局 发布时间: 2017-08-24 字体: [ ]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函》转发你们,请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针对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切实整改,并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整改台账报至局医政股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