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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7-07-07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食药工商所、机关股室、队: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流通秩序,提高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7年3月27日

  关于开展流通环节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结合《广元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7)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完善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化妆品“四无”产品,即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等。

  (一)重点单位: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专卖店洗浴中心、酒店,药店。

  (二)重点品种:市场安全风险度较高的祛痘、祛斑、烫发、染发。重点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儿童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及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化妆品。

  (三)重点内容:化妆品采购渠道资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签标识和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建立购销进货台账制度等为重点检查项目,对非法购进化妆品,非法自制化妆品、非法使用洗护烫染类、美白祛斑类等化妆品质量安全设施整治。

  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内容:

  1.特殊经营化妆品用途和进口类化妆品的企业是否持有国产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2.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

  3.检查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货查验记录、购销存台账记录和是否齐全、真实。

  4.经营的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用使用日期,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号。

  5.化妆品标示标签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标示标签有无违规和虚假夸大宣传等情况。

  美容美发场所等检查内容:

  1.检查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使用、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和未经批准自制化妆品行为。

  2.检查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是否齐全。

  3.检查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虚假夸大宣传等情况。

  4.检查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检查化妆品储存条件和卫生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4月15日)。各食药工商所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广泛动员,并做好专项检查人员安排及培训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10月15日)。各食药工商所组织开展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切实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

  (三)分析总结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食药工商所要及时分析汇总检查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此次化妆品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我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分布、规模、性质和品种数量,为长期有效监管打好基础,确保昭化区化妆品质量安全,以保护化妆品消费者合法利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食药工商所,部门要把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打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食药工商所,部门要做好信息、数据等报送工作,食药工商所信息上报局药械股,药械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汇总工作信息及各类报表于市局相关部门。

  (联系人:黄越 联系电话:1335003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