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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关于建立股所(队)联动办案机制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7-07-06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建立股所(队)联动办案机制的通知

  


  各食药工商所、机关各部门:

  按照区政府“红盾春雷行动2017”的总体部署以及我区六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区局决定在2017年3月底“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实行股所(队)联动办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所(队)联动办案机制即机关股室与区局稽查大队、基层食药工商所实行“人员整合,统一使用,任务共担,以所(队)为主”的联合办案机制。其主要目的是调动全系统人员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围绕目标任务,多办案,办好案,夺取“红盾春雷行动2017”最佳成效。

  二、所队牵头领导、对应机关股室、案件任务分工情况:

  执法大队 牵头领导:郭新忠,联挂股室:办公室(含党办、财务室),案件目标任务20件

  元坝所 牵头领导:刘明海,联挂股室:药械化股,案件目标任务10件

  昭化所 牵头领导:蔡发勇,联挂股室:综合应急股、商广股,案件目标任务10件

  卫子所 牵头领导:罗勇,联挂股室:市场股,案件目标任务8件

  王家所 牵头领导:王蓉,联挂股室:政策法规股、社会信用信息股,案件目标任务8件

  虎跳所 牵头领导:冯子东,联挂股室:食品监管股,案件目标任务10件

  三、工作要求

  (一)“红盾春雷行动2017”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各股室队所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二)红盾办每周进行统计,周一对上周办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后勤保障。对案件办理情况较好,超出目标任务数之外的案件,由区局按照件数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追加到所。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