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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7-05-17 字体: [ ]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总方案,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结合区旅游局实际,编制了广元市昭化区旅游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现将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旅游局共有编制18人,其中:参公编制16人,事业编制2人。2017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16人,较去年12人增加了4人,其中:参公人员14人,事业人员2人,均为财政全额供给。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旅游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实施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对本区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四)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策划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旅行社设立核准申报、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旅游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全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和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八)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九)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初核和申报,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预算276.1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57.13万元增加118.97万元,增长75%。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预算276.1万元,较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57.13万元增加118.97万元,增长7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39万元,较2016年112.13万元增加36.26万元,增长32.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调资增加部分纳入预算;二是2016年目标考核奖增加;三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127.71万元,较2016年45万元增加82.71万元,增长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产业发展经费增加。

  我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214.24万元。

  2017年没有预算政府采购费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3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