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就业扶贫政策摘要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10 字体: [ ]
  1.建卡贫困户创办各类实体需申领证照的,由区就业局全程协助办理。

  2.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每年可免费参加1次就业创业或产业培训。

  3.有意愿外出务工或寻找工作岗位的,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服务。

  4.免费为省内外务工人员提供工伤、讨薪等维权服务。

  5.每年在计划脱贫的重点贫困村开发5个左右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就业扶贫兜底安置。

  6.应届毕业大学生全部安排就业见习岗位,享受见习补贴。近5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并可申请20万元创业贴息贷款,享受3年全额贴息。

  7.建卡贫困户返乡创业,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8.劳动能力范围内的贫困户初次创业,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3年内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按25%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9.区内企业吸纳建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按照500元/人/年给予稳岗补贴。

  10.区内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组织,吸纳贫困劳动力10人以上且年内累计用工6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年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11.每年评选表扬建卡贫困户创业典型20户左右,分别给予5000元的奖励;评选表扬带动贫困户创业20户以上或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50人以上且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的创业明星10名,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励。

  12.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动力创业,对贫困户领办创办创业实体达到一定规模,经评选认定后,给予1万元奖励。

  13.对涉农企业、专合社、家庭农牧场等经济组织,吸纳建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建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25人以上的,可以申请认定就业扶贫基地,经评审认定的扶贫基地,给予5-10万元不等的奖励。

  14.登记在册的、16-60岁的昭化籍建卡贫困户劳动者,到区外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1年以上的,每户可凭乘坐交通工具正式票据报销1人的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交通费用,跨年度多次往返的,只报销一次。省外不超过500元,区外省内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