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四项扶贫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3-09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四项扶贫

  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四项扶贫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财监督〔2017〕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文件要求对截止2017年2月底四项基金的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于3月6日前将自查表、自查报告、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纸质及电子档报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办公室(郑绍华处)。

  2.自查报告中要写清楚基金组成规模、基金使用情况、受益人数及产生的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四项扶贫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17年2月28日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