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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徐清平晋升职级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2-16 字体: [ ]
  广元市昭化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徐清平同志晋升职级的请示》(昭国税发〔2016〕68号)收悉。

  根据《国税系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税总发〔2015〕105号)、《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32号)和《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批,同意徐清平由副主任科员晋升为正科级,现任职级时间从2016年1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