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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11-28 字体: [ ]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治理工作,推进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23号)及《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府办发〔2016〕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协调联动、科技治理、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长效机制。确保道路通行能力显著提高,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太公镇交通道路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董 煜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明华 镇党委委员

  邢 耀 太公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 雷 太公派出所交警中队队长

  王咸力 镇综治干部、安监员

  冯梓洪 镇农机站负责人

  魏昌春 太公卫生院院长

  肖益林 大树村村主任

  胡光权 学堂村村主任

  刘 锐 玄贞村村主任

  母长清 红卫村村主任

  王普钊 白头村村主任

  薛安林 双庙村村主任

  刘福林 朱真村村主任

  姜泉德 场埃村村主任

  张克喜 太公岭村村主任

  蔡远东 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张明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安办、派出所相关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重点整治及措施

  
  (一)加强全镇机动车辆户籍化管理。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或单位的机动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对机动车辆无牌、无证等手续不齐全的用户,要向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要求该类用户自觉、及时地到相关部门办齐相关准驾手续,对该类车辆用户,一旦发现上路行驶,将给予严肃处理,从而实现交通违法严惩严处和服务群众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客运全监管。镇安办、派出所、综治办要与辖区内客运车辆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客运车主的责任,要时常上路查车,监督检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客运车串线营运、农村非法客运进行监管、整治。

  (三)加强交通违法查处。镇安办、派出所要加大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家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各村交通协管员要充分发挥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加强与镇安办、派出所的协作,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道路平安无事。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镇安办、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对有危险系数又不能及时治理的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排查出久拖不整改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上报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管理作用,各尽所能,加强协作,切实解决辖区内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注重文明执法。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专项行动”过程中,要注重执法方式,做到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相统一,防止因执法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将维稳工作贯彻始终。

  (四)加强信息上报。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中,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要注重道路交通安全数据的收集,发现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严重失(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广元市昭化区太公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