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这件事你要知道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21-07-30 字体: [ ]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网络外卖已然成为饮食主流消费动力,在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刻不容缓。

近日,昭化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监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餐饮店在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时,注册平台的经营活动主页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逐家进行线下核实,发现这部分商家仅取得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区市场监管局对这部分餐饮店进行了立案调查,提供的网络餐饮服务均已下架。

昭化区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提示:仅取得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不具备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资格,如有需要,请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