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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政协广元市昭化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0-15 字体: [ ]

朱其祥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昭化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严格政府采购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在机构和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的跟踪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也得到了不断提高。

一、多形式、多渠道强化政府采购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购人作为采购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采购活动依法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该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和操作程序。为做好此项工作,近年来,我们每年都要在单位业务群中公布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流程,购买《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免费发放给单位学习,并对区内各采购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政策和实际操作流程的培训;20182019年先后在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务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解读20205月,由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昭财发202041号),要求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对普及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从优、从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服务。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围标、串标,我们在采购项目资金预算、财政评审、资金使用、采购资料的审核、信息公告的发布等前期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对采购单位纳入政府采购每一个项目中的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和功能、采购货物参数、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以及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评分办法等,均由采购单位在项目申报前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后再进入审批和采购程序。为防止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流于形势,解决论证专家不专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专家库,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在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同时对专家论证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对论证专家实行考核,责任到人,以确保采购需求的科学、合理,防止采购参数、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中的倾向性、针对性和唯一性。通过前期服务,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近年来,我区在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质疑和投诉最少。

三、从严、从重强化政府采购责任追究。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给予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自主权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去年省政府取消工程比选方式提高工程招投标限额标准以来,一些单位通过多次立项、评审、申报等方式将本应一次性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存在违规改变采购主体的现象。为此,从2020年起,我局在依法开展的季度财政综合财务检查中,将政府采购纳入季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与审计、纪委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大对采购主体单位及采购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我区政府采购做了一些工作,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单位还存在采购业务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和工作流程不熟悉,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虽然建立但分工不明确,没有确定专人或明白人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相关采购单位内部各股室各行其事,内部监督不到位等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要求,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培养好政府采购明白人,做好内部监督;加大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服务,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联合区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和服务,严惩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加大违法成本,确保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