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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和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4-27 字体: [ ]

各村(居)民委会、镇属有关部门:

清明、“五一”将至,进山扫墓、踏青游春及春耕备耕等活动导致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增多,管理难度增大,加之今春气温回升快,气温增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镇的森林防火也进入关键期,各村(居)委会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进一步抓好各项防扑火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将我镇做好清明、“五一”及春耕生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前部署,落实责任

各村要切实落实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村级领导责任制,周密安排部署,做到思想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要坚持“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真正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责有人担”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村主任具体抓、护林员共同抓及村三职干部包社、社干部包片和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执行村级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及护林员巡山制度,确保把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要狠抓宣传,提高意识

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宣传工作:一是要开展以提倡文明祭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倡导民众通过鲜花、音像等低碳环保的形式文明祭扫,减少火灾隐患;二是要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强化宣传教育的深度。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泼新颖、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要在各村社、路口等显要位置张贴防火宣传单、标语和新《森林防火条例》,在公路两侧、进山路口、成片生态林区等重点地段设立宣传牌、警示牌或刷新固定宣传标语,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到纵向到底,入村入户,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三是要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对一些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达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要加强设防,严管火源

各村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4月2日至8日期间,各村两委、护林员、生态护林员要分在进山路口、坟墓密集区、成片生态林区等重点地段设卡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登记,坚决制止进山人员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内野炊、抽烟、烧香、烧纸箔、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努力改变扫墓时在林内烧香烛纸箔和燃放烟火爆竹的陋习,进一步杜绝火灾隐患;加强对农田、林缘地带可燃物的清理,严禁在野外烧荒、烧田盖、烧秸秆;对老、弱、病、残,痴、呆、聋、傻等特殊人群要进一步落实人员管理,禁止在野外用火,玩火,最大程度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四、要落实预案,加强值班

清明、“五一”节期间,各村要组织不少于20人的扑火队,携带扑火工具分别在重要山头和地段巡逻守候,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健全、落实扑救预案,万一发生火情,要“周密组织、科学指挥、以人为本”进行科学扑救,凡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不管火灾大小,各村应立即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火灾情况。对有灾不报、迟报而导致火灾蔓延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村两委和当事人责任。清明、“五一”期间,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村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防火值班人员名单于4月3日前上报镇森林防火办备查。清明、五一期间(4月2日至4月8日和4月30日至5月5日)实行零火情报告制度,各村防火值班人员应在每日下午16:00前向镇防火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值班电话:8318000)。



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