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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4-27 字体: [ ]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安办〔2018〕23号)精神,根据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五一”期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乡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增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检查范围

(一)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路面及客运和货运。

(二)建筑建设施工安全,重点是拆旧、新建方面的安全。

(三)农、林、水等行业,特别是水库、塘堰、山体滑坡等

的监管和应急措施。

(四)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运输、销售、储存等环节安全。

(五)农村宴席等食品安全。

(六)森林防火。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4月26日开始至4月28日结束,采取各单位先自查自改,各村、乡属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专项检查,乡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责任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本领域,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险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由联村领导牵头,联村负责人、驻村干部、村委会负

责组织实施所在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乡安办负责组织实施本乡范围内所属生产企业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国土所负责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及山体塌方滑

坡治理工作。

(四)乡交管办以及各村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五)村建所负责实施建筑施工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六)农业站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操作等方面安全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

(七)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八)乡食安办负责农村家宴、场镇副食品店等方面的安全

检查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乡属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

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制止特大事故

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

村、乡直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情况的反馈工作,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乡安全领导小组。

(四)注重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

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