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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青牛等四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1 10:45:0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昭化区青牛、柏林沟、丁家、太公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川国土资函〔2017〕38号)经昭化区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公开招商、指标分成的方式,确定投资单位实施。现面向社会发布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青牛乡文书村、团结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简称:青牛乡挂钩项目)。项目拆旧区涉及青牛乡文书村、团结村等6个村537户1855人;批准规划拆旧地块共325个,29.4466公顷(441.6990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点13个9.4350公顷(141.5250亩);预计可获得挂钩周转净指标20.0116公顷(300.174亩)。

2、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柏林沟镇白马村、冯家坪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简称:柏林沟镇挂钩项目)。项目拆旧区涉及柏林沟镇白马村、冯家坪村等6个村330户1190人,批准规划拆旧地块共230个,27.2200公顷(408.2997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点10个5.9500公顷(89.2500亩);预计可获得挂钩周转净指标21.27公顷(319.05亩)。

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丁家乡断桥村、湖溪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简称:丁家乡挂钩项目)。项目拆旧区涉及丁家乡断桥村、湖溪村等5个村300户1107人;批准规划拆旧地块共188个,21. 1364公顷(317.0460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点12个5.5350公顷(83.0250亩);预计可获得挂钩周转净指标15.6014公顷(234.021亩)。

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与昭化区太公镇玄真村、大树村、长岩村、朱真村、白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简称:太公镇挂钩项目)。项目拆旧区涉及太公镇玄真村、大树村、长岩村、朱真村、白头村620户2260人,批准规划拆旧地块共363个,面积39.0083公顷(585.1248亩),新建农民集中安置点15个11.6750公顷(175.1250亩);预计可获得挂钩周转净指标27.3333公顷(409.9995亩)。

以上数据是项目立项规划指标,具体以项目实施现状,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备案指标为准。

三、项目建设要求

1、中选投资人承担项目的前期费用(包括:项目可研论证、勘测、设计、项目入库、项目立项等),前期费用直接由中选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项目前期工作技术编制单位。

2、中选投资人负责项目施工建设(包括:农户补助、旧房拆除复耕、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负责实施变更的资料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选投资人负责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等直至获得省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证书》及城镇建新地块变更之前所有工作,负责项目投资取得分成部分的城镇建新区挂钩周转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流转出售。

四、中选单位工作内容

1、投资方必须对参与增减挂钩户按2.3万元每户进行补助。

2、投资人需全额投资完成项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入库、实施、变更、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负责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负责项目投资所取得的城乡挂钩周转指标的分成流转对接等工作。

3、投资方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环保、安全、消防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组织生产。在项目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投资方全部负责。

4、投资方自主组织劳动力,依法保障劳动待遇。

5、负责项目验收后取得的挂钩周转指标建新地块的调整变更和在线备案工作。

6、项目区内政府有投资的部分,由投资人进场实施时,按本项目投资标准全额返还给政府。

五、项目建设方式

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由中选的投资人全额投资、指标分成的方式实施。

六、投资回报方式

投资人在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验收证书》后,除验收证书上载明城乡挂钩周转指标不低于15%无偿分成给区政府外,投资人所分得的部分一年内,优先由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若需向外流转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且交易的溢价部分按区人民政府不低于70%收取,其余部分作为投资人的最终投资回报。投资人出售挂钩周转指标所得价款必须通过区财政账户转账,并按规定缴纳税费。区人民政府也可委托投资方将分成指标对外出售换取现金。

七、招商条件

1、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即可;(2)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测量或工程测量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营业执照;(3)允许联合体参加招商,以联合体招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为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4)资格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且具有近两年通过审计的财务报表。(5)符合条件的投资企业可以选择本批次多个项目报名,但只能中选一个项目。

2、招商竞选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投资申请人,在递交招商投标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必须缴纳招商竞选保证金。青牛乡挂钩项目为1482万元、柏林沟镇挂钩项目为1003万元、丁家乡挂钩项目为906万元、太公镇挂钩项目为1683万元。招商竞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转账的招商竞选保证金应在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商人以下账号:

     名: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号:  22—278101040003411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昭化区支行

投资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原件在现场递交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时出示。

投资申请人应将招商竞选保证金转入收款单位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自动放弃招商投标资格)。提交招商竞选保证金时应在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XX乡(镇)城乡建设用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招商竞选保证金”。

3、其他要求

投资申请人须业绩优异、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资金雄厚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如不能取得项目验收合格证的情况将由投资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获取招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招商的,请于20177 月24 日至20177 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公室,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招商文件由投资申请人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购买,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九、投资人的招商投资文件的递交

1、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投资申请书截止时间,下同):20177 月 31日930分,地点: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投资文件(投资申请书),招商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 昭化区门户网》(http://www.cnzh.gov.cn/htm/index.htm)和《广元日报》上公开发布。

 

招商联系方式:

招商人: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路31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话:0839-8722214      

 真:0839-8722214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17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