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1:03:0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广元市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广元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的通知》(广府办发〔2023〕11号)要求,我局决定对承担审批责任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所涉的6种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对列入目录内的6项证明事项(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下载。
特此公告。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