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局办公室,局机关各工作组、局属事业单位,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详见附件),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