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2023-01-04 15:08:0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
|
1.行政执法承办大队提交审核材料。
2.政策法规股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日)。
3.制作法制审核意见书或者在内部审批件中载明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
4.行政执法承办大队不同意法制审核意见,书面提出复审要求。经复审,承办大队仍不同意的,向区法制办或区司法局咨询,提请局负责人决定。
|
|
法制审核材料提交
|
1. 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相关依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意见、听证笔录(经过听证则提供)、行政相对人的申辩等。
2.如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政策法规股可以要求执法承办大队在指定时间内补充材料。
|
|
法制审核重点内容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
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9.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
类别
|
范 围
|
备注
|
行政处罚
|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3.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4.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5.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较大数额罚款的。
7.减轻、从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的。
|
较大数额是指对在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
行政强制
|
1.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
2.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
|
其他
|
1.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
2.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其他承办大队认为需要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