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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
发布时间:2022-12-05 09:59:4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昭财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部门预算管理、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现将我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负责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同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区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管理。

8.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9.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0.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1.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单位的工作衔接,按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9.承担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地方储备粮计划;提出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粮食应急管理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区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备案的监督管理;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区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区外粮食进出昭化等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仓储技术应用工作,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全区农村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全区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加工设施及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20.承担区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区经济动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区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协调龙泉、昭化东西部协作中大事项,协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各项工作。

22.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2021年,我局共有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其他事业编制19人。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其他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度任务目标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收入合计750.26元,基本支出拨款318.38万元,项目支出拨款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3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18.1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7.35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0.2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49.38万元,减少11.13%。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00万元,人员经费减少。

(二)预算、决算编制

1.建立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

3.制定了绩效目标管理,明确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以及指标评价内容。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一是对工程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收集测量数据;二是对检查结果和测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制订必要的改进措施;并编写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三)预算执行

1.2021年部门收支执行进度100%,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进行收支,无追加预算,绩效目标在2021年基本完成,在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2.支付管理。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可由出纳进行现金支付,并据实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金额大于1000元的开支,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转账支付,或申请财政直接支付。

公务卡报销需提交事前审批手续,经审批后进行刷卡消费,取得消费交易凭证、凭条后提交公务消费审批单,报请审批后由会计人员登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查询、审核确认后,通知银行进行公务卡还款。

3.借款管理。由借款人填写“预借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同意后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出纳支付款项,会计填写凭证入账。

4.帐户管理。每月对银行存款基本账户、扶贫资金专户、粮食挂账利息专户、零余额账户收支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对已开立未使用或长期不使用的账户及时做出销户处理,银行账户销户按规定操作,经过适当授权并正确反映在会计记录中。对已销户的银行账户,应在办理销户后一个月再由经办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向银行核实销户情况,确保销户已得到执行。

(四)综合管理情况

1.债务管理。本单位上年底决算无债务余额,本年度无新增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由经办人申报财务室进行初审、复审后审定采购金额,同各股室进行会审,报局党组进行审批。由财务室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大审批通过,财政部门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本单位进行申报采购。

3.资产管理。单位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五类。并分类设置业务流程图,保证资产的有序管理。

4.内控制度管理。本单位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进行内控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分为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制度,从多方面、多维度开展内控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5.信息公开。单位每年定期在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预算决算数据的公开,按时向区财政局报送项目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等,做到数据的透明公开化。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自评结论

我单位按照《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府办函〔2018〕118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6分。制定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12月完成自评工作。

2021年财务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2021年底基本完成,在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自评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事业发展所需财政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财政管理还不很规范,财经纪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