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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税务“四坚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2-08-16 13:28: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昭化区税务局

为快速响应纳税人涉税需求,实现将征纳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昭化区税务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全面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工作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既贴心又暖心。

坚持党建引领。准确把握“枫桥经验”核心要义,将“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纳入区局党委重点工作范畴,根据创建工作进度适时专题研究,听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用区局党委核心力量推动“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

坚持方案指导。结合昭化实情,精心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依据工作方案内容制表挂图作战。同时在全局范围内召开工作推进会,层层加速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了创建工作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完成标准化调解室建立、矛盾争议调解团队组建等创建工作。

坚持机制创新。建立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形成问题分类机制,将矛盾按争议类别分类进行针对性处置;建立事后回访机制,对已解决的矛盾进行定期回访。通过机制制度创新,力争将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坚持整体联动。充分利用区局聘用的法律顾问和系统内“公职律师”等人才资源,专业化分析调解涉税矛盾争议,为创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同时由法制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工作会,法制、征管、税政及税务分局等多部门齐抓共管,汇集多方智慧、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截至目前,试点分局已成功办理“枫桥式”税务分局调解案例2例,切实发挥了“枫桥经验”在基层税务机关的作用,充分维护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徐敏 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