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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3 08:41:56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现将2021年度第三方机构对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等2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51个财政支出项目现场绩效评价结果及结果应用公示如下:

一、总体评价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北京博思恒效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名扬会计师事务所和四川同人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评价工作,涉及项目总金额47272.72万元。评价的51个项目中,“”等次的项目5个;“良”等次30个,“中”等次15个,“差”等次1个。

二、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实施和管理不到位

1.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部分被评价项目存在未按规划或合同签订时间严控建设进度,整体推进缓慢,有的晚于计划完工时间长达1年以上。

2.项目验收流于形式。个别项目完工验收报告中均未见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签字

3.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或未制定后续管护制度。一是个别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存在大面积路面、路肩下沉破损严重,未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补偿事宜,也存在个别项目植被存活率低、水土保持效果一般等现象二是个别项目未制定后续维护制度,未落实责任人,后期管理待加强

4.个别项目村(社区)民主议事过程欠规范。一是个别维护项目,存在村社区征求意见表项目内容空白、无社组信息,同时村议事会议签到册无会议时间、内容相关信息等问题。二是民主议事流程不规范。有的村自建项目,村社区报乡镇审批后才征集社组意见。

5.个别村级项目资金变更用途后,村未召开调整事项村民议事会议,且未进行调整事项公示。

6.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涉及项目点较多,实施单位、施工单位较多,项目资料分散,归档不及时。

)部分项目目标或进度计划不明确

一是个别项目存在成本、效益等绩效目标未设置或设置不明确现象;二是个别项目存在的分步实施进度计划,完成进度计划不明确。

)财务管理欠规范

1.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个别项目存在列支与本项目无关安保、清洁工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现象。

2.个别项目公示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3.项目投资变更率大或未履行变更手续。

一是项目投资变更率较大。个别项目实际投资预算总投资达520.7万元,投资变更率38.63%。二是个别项目虽变更程序合理,但有按照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制定变更实施方案

4.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未填写合同签订时间。

)会计核算不规范

1.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专项辅助明细账。有的项目补助来源不同,补助额打捆统计、发放,未单独注明或核算难以核查补助资金是否据实发放。有的单位未按规定设置辅助项明细帐,未进行专项核算。

2.个别项目未按财务收支审计提出的意见对账务进行及时调整

3.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有的单位未对完工验收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个别村也存在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的现象。

)相关项目制度不够健全

个别项目未制定管理程序、招投标、项目公示、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

个别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1.部分项目建成后未产生效益或效益不明显。个别项目建成后未按预定用途全部投入使用存在搁荒现象,造成资金资源浪费闲置

2.部分项目按计划长期未完工社会效益不够显著。截止评价时个别项目还未全面完工;也有个别项目计划工期20206月至20215月,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21622日,截至评价日,项目未完工

3.个别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的项目地基靠山而建,山体与修建的房屋墙体相隔不足1米,同时山体坡度几乎呈90度状态,且无任何山体加固防范措施,一旦遭遇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山体滑坡导致危害居民生命安全隐患。

三、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1.相关部门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加大对项目立项、财评、投资变更、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健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时限建设项目,在确保安全生产及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保证施工进度,做到工程按期完成,尽早发挥其效益

2.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项目要有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发挥主管部门监管作用。

3.建立后续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

绩效目标的设定,是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的基础。通过考察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明确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可以更加合理地安排项目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设置,明确绩效目标填报要求,保证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可衡量、可实现。

)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1.对涉及投资变更及调整的项目,相关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调整相关手续

2.相关部门应遵循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付手续。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是项目支付的重要依据,也是会计凭证的重要附件。建议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支付手续:一是在项目支出中,将原始发票、工程合同等作为会计凭证的重要附件;二是在预拨工程款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开具增值税等相关发票,减少工作程序,如不能及时提供相关发票的,则不能在项目支出中直接列支。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保证项目如期建设,降低违约风险;四是规范会计核算。

3.强化财务部门责任意识,保证会计账簿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项目整体收支情况,提高财务风险防控意识。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21年绩效评价得分排名及奖惩情况表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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