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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昭化白果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0 11:04:5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一、说明

四川双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广元昭化白果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境内;

(二)建设内容:新建2回220kV线路“π”接220kV云昭线,线路起于白果风电场220kV升压站,迄于220kV云昭线#88~#89号杆塔间,新建线路长度约2×9.7km,总线路钻越220kV昭苍线时采用两个单回塔钻越,水平排列;其余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垂直逆相序排列;共新建杆塔27基(其中双回塔25基、单回塔2基),导线型号为:云顶山侧1×JL/G1A-400/35、昭化侧2×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塔基占地面积为0.20hm2,新建线路均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内。动态投资2823万元。

三、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无较大污染源分布,评价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现状监测,本工程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本工程输电线路(单回段)在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4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关于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 m)。为了防止该区域新建居民区,本评价将输电线路(单回段)通过非居民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6.0m划为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本工程输电线路(单回段)在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2.84μT,满足评价标准100μT要求。

工程输电线路(双回段)在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3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关于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 m)。为了防止该区域新建居民区,本评价将输电线路(双回段)通过非居民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7m划为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在通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7.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4.97kV/m,超过评价标准(公众曝露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kV/m)要求。通过逐步试算可知,将导线的最大弧垂处对地高度提升至9.0m后,最不利杆塔段线下1.5m高处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62kV/m能满足评价标准4kV/m要求。本工程输电线路(双回段)在通过非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6.5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9.40μT;在通过居民区导线最低允许高度7.5m时,线下1.5m高处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7.39μT均满足评价标准(公众曝露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要求。将导线对地高度提升至9.0m时,最不利杆塔段线路下距地面1.5m高处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5.30μT,满足评价标准100μT要求。

本工程220kV架空线路通过居民区时,按照环评要求抬高杆塔后,线路下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电磁场控制限值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及对策措施

(一)水环境:线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项目所在地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运营阶段无废水产生。

(二)声环境:施工阶段,输电线路施工区域远离市区和集中居民点,影响较小;运行阶段,经类比分析,本项目输电线路的运行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三)电磁环境:运行阶段,经预测分析,本工程输电线路周围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可满足白果风电场送出,满足该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技术成熟、可靠,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没有制约本项工程建设的环境要素。本项目选线已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满足昭化区规划要求;本项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对工程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表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可缓解或消除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参与

(1)公参调查具有针对性、随机性及代表性,调查方式多样。

(2)建设单位应对公众意见和公众所关注的问题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合理采纳,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3)公众可以采取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育才路1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39-87236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双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

评价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335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