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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08:3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镇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7.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8.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12.完成和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决战决胜脱贫攻巩固脱贫成果。2020年,我们将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及早谋划,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接受验收检查等工作同时,确保脱贫群众的产业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继续做好教育、医疗等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成果。
2.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我镇将继续争取道路硬化指标,硬化社道路,入户路,解决群众的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同时,以亭子口库区优势,加强休闲垂钓产业的引导和投入强化旅游业发展。
3.继续做好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 2020年,将继续做好优抚、低保、五保、高龄补贴等资金的申请审批工作,全面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
4.继续做好安全工作。2020年,我镇将继续做好较好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维稳、山坪塘安全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检测等工作,切实保障好我镇的安全、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水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产业融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项目投资促进中心。清水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制50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2人,工勤编制8人。2020年预算实有人员50人,其中:公务员20人,其他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8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本单位离退休19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3人。其他人员共12人,其中:遗属人员8人,临时人员(炊事员)1人,三支一扶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水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1170.1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117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117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12万元,占91.37%;项目支出101万元,占8.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0.1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0.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82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万元、农林水支出35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0.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82万元,占比56.64%.国防支出2万元,占比0.17%.公共安全支出9.5万元,占比0.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万元,占比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6万元,占比4.67%.卫生健康支出27.30万元,占比2.3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万元,占比0.34%.农林水支出357.09万元,占比30.52%.住房保障支出49.75万元,占比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6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2.67万元,主要用于:代表日常参与人大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07万元,镇政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其他管理事务。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6.79万元,主要用于:镇党委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7.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为9.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0年预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保障和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4.6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4万元,镇农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万元,农村道路日常维护工作经费。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5.28万元,镇林业工作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05.14万元,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村社干部生活补助、离职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各村民委员会正常运转及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9.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9.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01万元,其中: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服务运行经费101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清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8.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增加49.3万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2020年乡镇建制调整乡镇机构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清水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0年清水镇固定资产总额298.67万元,其中原清水乡主要占用国有资产类型为房屋,金额为26.92万元;家具用具、办公设备26.48万元。原香溪乡主要占用国有资产类型为房屋,办公用房970平方米,价值204.76万元,家具用具、办公设备37.93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清水镇人民政府垃圾清运费、村级办公经费,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单位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及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保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政府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政府机关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镇农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农村道路日常维护工作经费。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镇林业工作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主要用于辖区内各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村社干部生活补助、离职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个村民委员会正常运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服务运行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