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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1:14: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审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区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长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元坝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区政府或区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元坝审计信息系统。

(二)审计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认真执行上级审计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开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村级建制调整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2.扎实开展“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重点关注已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管理等情况,开展好扶贫审计。重点关注环保责任落实和绩效情况,开展好资源环境审计。聚焦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开展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

3.扎实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审计。围绕治蜀兴川兴广战略昭化实践,聚焦省市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促进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实施预算内投资和重点项目审计,强力推进“三个转变”纵深发展。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开展生猪生产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审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扎实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相关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和政府过“紧日子”、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情况,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实现审计全覆盖。

5.扎实开展保障与改善民生相关审计。围绕民生大事、难事、急事,扎实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等专项审计。在其他相关审计中,更加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促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6.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注重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审计局内设一室六股共7个股级机构,下设2个事业机构,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机关、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审计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审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92.7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及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20年收入预算392.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7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审计局2020年支出预算39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71万元,占98.98%;项目支出4万元,占1.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7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及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7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及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79万元,占8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万元,占5.73%;卫生健康支出10.43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占5.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4.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5.1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1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考察调研、开展审计项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增加2.1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及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审计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等三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局机关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广元市昭化区审计信息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审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