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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三导”推进交通事故多元调解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0-03-26 08:58:3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近年来,区公安分局针对新时期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处新形势,构建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为一体的多元化调解机制。近5年来,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500余件,建立人民调解卷宗2000余份,调解成功率达98%,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坚持“行政先导”,增加政府调解约束力。建强调解组织,提请区政府于2015年4月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了昭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联动协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司法、法院及调解员及时介入,联动协作开展调解工作。近年,每年接到当事人投诉、举报的案件仅10余件,同比减少90%以上。

坚持“司法引导”,增加诉讼调解强制力。强化与法院部门衔接,先后在元坝、卫子、王家、虎跳等8个乡镇建立了8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巡回法庭,形成当场立案、调解、制作送达法律文书的便捷调解模式。强化与司法部门衔接,先后在8个乡镇建立了8个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四川永升律师事务所、区司法局联合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与保险公司衔接,分别与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中国人寿等8家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协商沟通。

坚持“人民主导”,增加诉外调解亲和力。用“情”感化,注重用政治思想工作攻心,用感情去感化当事人改变和转变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处理态度。用“心”沟通,经常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重点人群进行走访,了解社会民意,及时发现苗头。用“法”引导,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