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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法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2-27 10:5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近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和打击情况,同时公布了10件典型案例,昭化区法院一案例入选。

此次公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呈现五大突出特点:

作案手法隐蔽化智能化。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境外服务器、任意显号软件等,“非接触式”地批量群发短信、群拨电话,诱导被害人向指定账户转汇资金,随后迅速通过网银系统转存,利用自动柜员机多处分散提现,更具迷惑性、隐蔽性。

犯罪组织集团化产业化。该类犯罪绝大多数系团伙犯罪,采用企业链条化运作、环节化分工、流程化推进模式,实施流水线式的诈骗活动。犯罪团伙动辄几十人、上百人。

犯罪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跨境作案,境内与境外勾连,从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提供,到技术设备制造和销售等,相关犯罪利益链越拉越长,催生出大量黑灰色产业链。

作案目标和对象泛化。犯罪分子往往在某一时段内集中向某一号段或者某一地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受害对象由以老年人为主,向使用新媒介的中青年人群转移。

社会危害巨大。诈骗数额巨大,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更为严重的是引发次生危害后果,有的企业被骗导致停工破产,有的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上学钱”等,导致生活工作学业陷入绝境。

案例回顾

■基本案情

2016年下半年,朱某某利用变音手机联系王某某(另案处理),自称是百岁老人“李春堂”,拟将手中的民族资产用于扶贫,让王某某组织成立“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称每个会员只要交纳98.8元的建档立卡费用,就可获得扶贫款368万元,并通过邮箱向王某某发送伪造的国家机关文件,任命王某某为“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会长,负责上报人员名单、发放扶贫资金。

此后,王某某积极响应,成立了“民族资产扶贫管理委员会”总会,陆续在全国筹建30个省级分会,在全国290多个地、市、州建立办事处,在2000多个县、区建立工作组,分四个层级进行管理,在全国各地吸纳会员,发展会员共计120余万人。其间,王某某等人通过专门建立的各级微信群、云信群,在群内宣传“民族资产扶贫项目”,对外宣称只要登记并交纳相关费用就可成为会员,每个会员可以分得巨额扶贫款,以此吸收资金1200余万元,并将大部分转账至各“扶贫项目”指定的账户。

广元市昭化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等4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至13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70万元;其余28名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6年不等。

■典型意义

本案系“民族资产解冻”扶贫特大网络诈骗案,被告通过虚构国家级项目、伪造国务院文件,搭扶贫热点,借助网络实施诈骗。诈骗手法比较原始,受害人多为学历较低的老人,但是该案通过网络迅速蔓延,扩张极快,致使本案涉及面极其广泛,间接受害人极其众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法官提醒

要认真甄别网络上和微信群里的各类所谓基金会、项目、APP等,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和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