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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9 07:52:3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

 ——2019年8月29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黄晓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新时代治蜀兴川兴广战略昭化实践中心任务,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18年6月至2019年7月,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7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7359.45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893.83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39.86万元,核减投资4981.76万元,推动建章立制13项,审计移送15件。审计项目获省厅表彰审计项目1个(全省15个)、市局优秀审计项目1个(全市6个)、市局优秀信息化应用案例2个(全市10个),5名干部被表彰为全市审计信息化应用能手、优秀主审或先进个人,获全市审计工作绩效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第二名)。

审计情况表明,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小康取得新的重大进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67万元,占预算的100.31%,其中税收占68.13%。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控制更加严格。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出台《昭化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了存量资金管理和资金统筹使用。

——重点支出保障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服务“三大攻坚战”、省定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脱贫攻坚支出41025.2万元,污染防治支出6704万元。民生支出较上年增长7.1%。

——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有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决策部署,狠抓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4个,建立了债务动态化管理台账,开展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评估。

——财政管理改革逐步深化。强化预算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等办法。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对50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及50个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运用了评价结果。积极探索财政投融资改革,制定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操作细则,建立乡村振兴贷款风险基金,激发金融服务“三农”内生动力。

一、区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938万元、总支出258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750万元、总支出457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34万元、总支出12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325万元、总支出49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85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下达数与有关企业上年度收入及利润完成情况没有因果关系,年度实际上缴数与当年收入及利润完成情况也没有关联关系。柏林沟镇和香溪乡年初未编制相应政府采购预算,年内分别获准执行了5.56万元、8.18万元的物资采购。区教育局、区卫计局(涉改单位用原简称,下同)未向所属各预算单位批复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区财政教育专户利息12.97万元、耕地开垦费100万元至年末未缴入金库。超预算拨款16640万元,主要包括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土坯房改造资金14098万元、招商局兑现招商引资协议1400万元、卫计局基层卫生脱贫攻坚支出1142万元。实际审批采购支出845.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4%。

(三)财政管理不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无管理办法。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时未一并批复绩效目标,未公开2016—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收回部门存量资金时未出具正式文件。统筹整合资金用款申请表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村支部书记”签署意见栏。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对13个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规范。重点核查单位中有9个应编未编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租车部分)等经常性支出预算。区卫计局将应在专用材料费、培训费等多个科目预算的231.58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全部预算在“办公费”科目。区交通运输局将5.23万元单位离退休费预算在“归口管理离退休”科目。区水务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决算编报科目归属不够准确。抽查的22个单位都存在部分科目决算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的情况(明细见附件)。

(二)截留非税收入45.07万元。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食药工商局19.19万元罚没收入,区农业局7.51万元违约安家费和专户利息,区经信局、区征收办、区林业局8.37万元专项资金利息,区教育局10万元非定向捐赠收入,至审计日未缴财政。

(三)支出管控不够严格。区经信局、区教育局一般性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9.55%、32.42%。区经信局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及补助0.64万元。区总工会将10.56万元差旅费纳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区经信局财务人员超过单位领导批准金额支付企业参展补助2.5万元。

(四)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区商务局等4个单位公务接待超预算。区征收办等4个单位部分接待“三单”不齐。区教育局部分公务接待审批单无就餐地点、时间、陪同人数等要素。区招商局、区商务局个别接待陪餐人数超标。

(五)绩效管理不够规范。区红十字会年初部门预算未提出“百万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区养路段、团区委、区工商联等单位未对项目资金开展实质性绩效监控。区国资局未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区国资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民政局、区治理办等单位2086.37万元项目资金当年未实现支出,区农业局1767.9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执行率35.8%,区昭管局16万元风景名胜建设资金执行率40%。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实施的白果、黄龙、丁家等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实际完工日期较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分别晚11、5、6个月,至审计日未验收。区教育局等5单位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12350.76万元项目资金未上缴财政。

(六)部分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区红十字会未建立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博爱一日捐”公益资金管理办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大额财政资金”等具体数额不明确。区经信局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区经信局、区招商局、区教育局等单位个别超过内部制度规定金额的支出未经集体决策。区红十字会年度捐赠资金收支未向社会公开。区民政局、区治理办、区质监局、区供销联社等12个涉改单位至审计日未履行相关财务、资产等移交手续。

(七)基础管理较为薄弱。区民政局等14个单位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余额不变且无发生额的往来账款科目余额6977.25万元。区农业局5名职工借款长期不清算8.2万元。区民政局、昭化职中与财政欠拨款不符298.91万元,差错率分别为4.31%、569.9%。区委党校5万元、区卫计局18.9万元的借用财政资金长期未归还。区红十字会未按有关规定单独建立捐赠资金收支会计账簿。区昭管局、区红十字会、区档案局、区水务局等7个单位会计核算科目归属不够准确、完工在建工程应结转未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支出或调账依据不齐全。区科协、区妇联、区供销联社、区征收办、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等11个单位年度会计核算2-6次,团区委至2019年5月仍未进行2018年会计核算。

(八)资产采购和管理不够规范。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商务局等5个单位购空调、电视、打印机等设备设施,区农业局单次协议金额10万元以上的54.8万元咨询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团区委等3个单位当年购置的1.47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年末账面固定资产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余额差异分别为48.52万元、0.26万元。区教育局在相关报废申请未获批复前核减固定资产14.53万元。区招商局28.28万元的酒水未进行收发登记管理。

三、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风险审计相关情况。重点审计了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落实及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政府新增债券支付进度较慢。至审计日,2018年134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结存在区教育局、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治理办等项目主管单位尚未使用。

(二)扶贫审计相关情况。重点开展了产业扶贫政策专项审计调查、东西部扶贫协作跟踪审计、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还在其他计划内审计项目中,把扶贫项目和资金作为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产业发展规划不够系统、执行不够严格。太公镇无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由各村自行规划;明觉镇无总体规划,实行政府会议确定、台账形式管理。白果乡山溪村规划为猕猴桃,实际发展生猪产业;丁家乡青龙村上报为冬枣和蔬菜,农业局规划意见为猕猴桃,实际发展高效林业。

2.补助资金和扶持基金管理不够规范。2014年脱贫退出的太公镇场埃村,至2018年8月仍有部分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补助未全额兑付。部分已清退和死亡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补助未上缴区财政,其中卫子镇8.9万元、明觉镇21.49万元、紫云乡14.46万元。卫子镇板石沟、明觉镇帽壳、鹅项、太公镇场埃等7个非贫困村,至2018年8月闲置未用产业扶持基金34万元。卫子镇沈家阁等5个非贫困村、明觉镇华丰等3个村、石井铺镇板庙村等未按规定使用产业扶持基金66.7万元,石井铺镇、太公镇部分农户未偿还到期的产业扶持基金30.57万元,石井铺镇石井等6个村、紫云乡嘉川等2个村资金使用公示流于形式,存在公示期不足规定时间、公示时间晚于协议签订时间、公示时间早于借款申请时间等现象。

3.部分产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至2018年7月,普顺种植专合社未按2016年协议约定,向柳桥乡普子村支付股金分红。紫云、明觉、太公等乡镇部分贫困户发展产业无信心,不愿借产业发展扶持基金。

4.部分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进度较慢。因与援建方沟通不到位、计划和资金下达晚等原因,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结存较大。

5.虚假经济签证12.78万元。文村乡云台村石板店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土地增减挂钩和以前年度实施的化粪池等工程纳入经济签证,虚增造价12.78万元。

(三)污染防治审计相关情况。重点审计了区环保局环保资金预算执行、石井铺镇和太公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垃圾管理、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废旧农膜、农药和化肥包装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河长制执行等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区环保局应于2018年11月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的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7万元,至审计日,实际支付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2.25%

2.环保制度不够健全。太公镇未建立场镇、农村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定期巡查及信息报送、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和村(居)民卫生公约、水源地保护公约等制度。

3.环保规定落实不够严格。石井铺镇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不彻底20户,粪污直排62户,养殖配套设施不完善293户,规模养殖未环评20户,粪便循环利用效果差,畜禽养殖基础数据统计录入不够准确及时,农村垃圾集运管理机制未落实,村道抛弃垃圾、垃圾清运造成二次污染等现象较突出,化肥农药减量控害未做到零增长,废旧农膜、农药和化肥包装物未回收集中处理。太公镇禁养区个别农户养殖生猪且粪污直排,红卫养殖小区等化粪池管道堵塞破损泄漏,规模养殖未环评28户,河长制工作档案缺巡查日志资料。

4.工程项目建设不够规范。太公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至完工时未签订施工合同。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跟踪审计了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涉企保证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收费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个别执收单位收费政策调整内容公示更新不及时,个别行业协会未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开系统”公示收费标准。

(二)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不够健全。除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其余部门未制定涉企保证金相应管理制度,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区水务局未建涉企保证金管理台账。

(三)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7.98万元。区文广新局拖欠成都聚通信息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一期)货物款67.98万元。

五、民生等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太公、磨滩、清水、元坝、王家等6个乡镇土坯房改造(新建)补助、就业创业补助、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坯房改造(新建)方面

1.政策执行不够严格。户主和家庭成员同时申报土坯房改建补助9户18万元,老人户单独申报土坯房新建补助4户8万元。无土坯房农户、城镇居民户申报土坯房新建补助2户4万元,砖混结构房屋纳入土坯房改造3户6万元,已注销户口户纳入退宅复耕1户2万元。已享受土地增减挂钩、地灾治理、以前年度土坯房补助的农户申报土坯房新建补助69户138万元。已新建但拆旧和复耕不彻底121户、建房面积严重超规定27户纳入完成土坯房新建申报资金296万元。未严格按“六建六改”要求实施72户。至2019年4月,改造(新建)未完工86户、未开工9户。

2.档案资料不够完善。部分乡镇档案无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乡村两级公示资料,个别户档案改造(新建)前、中、后房屋影像资料不齐。

3.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太公镇等6乡镇滞留土坯房改造(新建)补助856.39万元,磨滩镇超付土坯房改造(新建)补助4.6万元。

(二)就业创业补助方面

1.使用方案提请不及时166.47万元。2017年12月到达的1080万元2018年度中央和省财政就业创业补助,其中166.47万元于2018年9月才向区政府常务会提交使用方案。

2.列支依据不齐4.8万元。区就业局仅以转帐支票列支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费用4.8万元。

3.培训补贴公示不够规范。区就业局2018年度前三期职业培训补贴公示无培训成果内容,未公示第四批培训情况。

4.超范围补贴0.16万元。区就业局拨付相关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补贴中,含未取得证书2人的0.16万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承接就业扶贫任务的广元智胜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至审计日无现金和存款日记帐,未办理会计核算,就业局拨付的就业补助使用情况无法审查。

(三)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方面

1.未足额预算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41.7万元。年初预拨区国资局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41.7万元,至年末未纳入预算。

2.制度不够健全。未按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我区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共审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7个,审减造价4858.76万元,综合审减率12.32%。复核业主单位自行组织审计项目27个,核减造价123万元。跟踪审计大寨水库等重点建设项目7个。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基建程序执行不够严格。2016年度第一批省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3项目设计变更、工程增量超合同10%-20%未按规定报批。个别建设项目未取得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个别项目增量未按相关规定报送财评。“两路一隧”项目至年末未发布征地拆迁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征收工作已实施。

(二)招投标程序不够规范。拣银岩街道办轻管所片区棚改项目63.38万元的绿化工程直接指定实施单位,144.32万元的场平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三)合同履行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组织不科学,机械配置、土方调运不合理。80%的项目实施超合同工期。

(四)项目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部分项目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漏量。项目建设单位普遍未认真履行结算审核职能,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问题普遍存在。90%的完工项目结(决)算办理及送审不及时,个别项目距完工验收长达3年。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岗不足,监理人员未到岗或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与资料形成不同步,高空作业标识标牌不足,钢筋乱堆乱放。

(五)资金及财务管理较为薄弱。东盛国投公司将昭化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用于三江新区鸭浮棚改项目检测费等支出2.32万元。东盛国投公司超付昭化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费7.8万元,拣银岩街道办重复支付轻管所片区棚改项目设计费20万元。拣银岩轻管所棚改项目23户超标准超范围补偿167.56万元,10户无依据补偿315.14万元,5户未经审核签字补偿96.64万元。

(六)项目实施质量不高。个别土地整理项目将浆砌堡坎实施为干砌堡坎;田间道面层厚度设计20cm实施为17cm;土地复垦耕种土层厚度较薄,且埋有碎瓦、石块。个别项目场平工程局部存在大块石回填。邓家河大桥箱梁护栏间隙过大,安全网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上下箱梁的爬梯未挂安全网。

(七)工程造价控制不够严格。个别工程新增项目单价签证高于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部分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单位虚报土石方开挖、回填、清淤等工程量。普遍存在多计工程量、税金、材料调差等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八)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轻管所棚改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闲置住房7套702㎡、商铺2670.7㎡。

上述实施的审计(调查)项目,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区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回收力度,统筹用于重点支出或其他需支持的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及差旅费管理等制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规范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及指标管理,对预算执行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应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严控会计人员调整,稳定财会干部队伍,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和会计基础工作监管,切实提高会计工作总体水平。四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好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

(三)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一是加强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约束,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指导责任。三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按照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要求,聚焦投资决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决算审查批复,以及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履职尽责等情况。

(四)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推动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整改,主动公告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对落实整改不力、推诿扯皮、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附件:部分单位部分科目决算数与账面数对比表  

 

部分单位部分科目决算数于账面数对比表

                                                                单位:万元

单位

支出科目

账面

决算

差异额

差异率%

区环保局

委托业务费

71.36

29.97

-41.39

-58.00

劳务费

24.31

9.31

-15.00

-61.70

区卫计局

差旅费

72.95

166.40

93.45

128.10

公务接待费

16.09

9.00

-7.09

-44.06

区电视台

租赁费

14.42

2.54

-11.88

-82.39

劳务费

81.82

0.79

-81.03

-99.03

区旅游局

公务接待费

7.48

5.00

-2.48

-33.16

工会经费

5.73

1.50

-4.23

-73.82

区国资局

印刷费

6.25

12.90

6.65

106.40

差旅费

11.50

8.50

-3.00

-26.09

区经信局

差旅费

56.83

36.41

-20.42

-35.93

咨询费

21.70

6.20

-15.50

-71.43

区养路段

维护费

46.99

80.01

33.02

70.27

培训费

4.33

6.50

2.17

50.12

区总工会

差旅费

16.94

5.85

-11.09

-65.47

印刷费

8.66

2.59

-6.07

-70.09

区招商局

差旅费

45.23

29.72

-15.51

-34.29

印刷费

23.31

14.60

-8.71

-37.37

区教育局

印刷费

4.53

32.04

27.51

607.28

办公费

41.84

102.40

60.56

144.74

区红十字会

培训费

8.32

2.00

-6.32

-75.96

区委群工局

差旅费

19.07

21.25

2.18

11.43

区商务局

差旅费

15.90

16.40

0.50

3.14

区治理办

差旅费

17.12

8.79

-8.33

-48.66

区红十字会

培训费

8.32

2.00

-6.32

-75.96

区征收办

公务接待费

1.31

3.51

2.20

167.94

区委农工委

差旅费

17.61

9.77

-7.84

-44.52

区残联

差旅费

12.41

1.00

-11.41

-91.94

元坝中学

办公费

25.69

21.32

-4.37

-17.01

区防震减震局

印刷费

4.27

1.20

-3.07

-71.90

区三江办

差旅费

8.00

11.00

3.00

37.50

区体育局

办公费

1.80

9.31

7.51

417.22